危险化学品及各类名录可在小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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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检索。
新增的五种化学品分别为:
1、品名:3-氯丙炔
别名:炔丙基氯
CAS号:624-65-7
危险性:
有机过氧化物,E型;
皮肤腐蚀/刺激,类别2;
危害水生环境-急性危害,类别2;
危害水生环境-长期危害,类别2
2、品名:2-碘酰基苯甲酸
CAS号:61717-82-6
危险性:
易燃液体,类别2
急性毒性,经口,类别3
急性毒性,吸入,类别3
急性毒性,经皮,类别3
皮肤腐蚀,类别1B
严重眼睛损伤,类别1
3、品名:2-重氮乙酰乙酸对硝基苄酯
CAS号:82551-63-1
危险性:
皮肤腐蚀,类别1A
严重眼睛损伤,类别1
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(一次接触),类别3,呼吸系统
4、品名:甲磺酰基叠氮
CAS号:1516-70-7
5、品名:2-硝基-3-甲基苯甲酸
别名:2-硝基间甲基苯甲酸、3-甲基-2-硝基苯甲酸
CAS号:5437-38-7
危险性:
皮肤刺激,类别 2
眼睛刺激,类别 2A
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(一次接触),类别 3
公告原文:
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
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
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
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
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
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
国家铁路局
中国民用航空局
公告
2026年第3号
依照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应急管理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生态环境部、交通运输部、农业农村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铁路局、中国民航局决定,将3-氯丙炔、2-碘酰基苯甲酸、2-重氮乙酰乙酸对硝基苄酯、甲磺酰基叠氮、2-硝基-3-甲基苯甲酸等5种化学品纳入《危险化学品目录(2015版)》。应急管理部将配套补充完善《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》。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附件:《危险化学品目录(2015版)》新增化学品信息
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总局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航局
2026年4月9日
附件
《危险化学品目录(2015版)》新增化学品信息
|
序号 |
品名 |
别名 |
CAS号 |
备注 |
|
1 |
3-氯丙炔 |
炔丙基氯 |
624-65-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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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2 |
2-碘酰基苯甲酸 |
61717-82-6 |
||
|
3 |
2-重氮乙酰乙酸对硝基苄酯 |
82551-63-1 |
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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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甲磺酰基叠氮 |
1516-70-7 |
||
|
5 |
2-硝基-3-甲基苯甲酸 |
2-硝基间甲基苯甲酸 3-甲基-2-硝基苯甲酸 |
5437-38-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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