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危险化学品目录》又新增五名成员
发布时间:2026年04月16日 14:25

危险化学品及各类名录可在小程序 化工工具箱 中检索。 新增的五种化学品分别为:

1、品名:3-氯丙炔

别名:炔丙基氯

CAS号:624-65-7

危险性:

有机过氧化物,E型;

皮肤腐蚀/刺激,类别2;

危害水生环境-急性危害,类别2;

危害水生环境-长期危害,类别2

2、品名:2-碘酰基苯甲酸

CAS号:61717-82-6

危险性:

易燃液体,类别2

急性毒性,经口,类别3

急性毒性,吸入,类别3

急性毒性,经皮,类别3

皮肤腐蚀,类别1B

严重眼睛损伤,类别1

3、品名:2-重氮乙酰乙酸对硝基苄酯

CAS号:82551-63-1

危险性:

皮肤腐蚀,类别1A

严重眼睛损伤,类别1

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(一次接触),类别3,呼吸系统

4、品名:甲磺酰基叠氮

CAS号:1516-70-7

5、品名:2-硝基-3-甲基苯甲酸

别名:2-硝基间甲基苯甲酸、3-甲基-2-硝基苯甲酸

CAS号:5437-38-7

危险性:

皮肤刺激,类别 2

眼睛刺激,类别 2A

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(一次接触),类别 3

公告原文:

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

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

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

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

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

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
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
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

国家铁路局

中国民用航空局

公告

2026年第3号

依照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应急管理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生态环境部、交通运输部、农业农村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铁路局、中国民航局决定,将3-氯丙炔、2-碘酰基苯甲酸、2-重氮乙酰乙酸对硝基苄酯、甲磺酰基叠氮、2-硝基-3-甲基苯甲酸等5种化学品纳入《危险化学品目录(2015版)》。应急管理部将配套补充完善《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》。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附件:《危险化学品目录(2015版)》新增化学品信息

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总局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航局

2026年4月9日

附件

《危险化学品目录(2015版)》新增化学品信息

序号

品名

别名

CAS号

备注

1

3-氯丙炔

炔丙基氯

624-65-7

2

2-碘酰基苯甲酸

61717-82-6

3

2-重氮乙酰乙酸对硝基苄酯

82551-63-1

4

甲磺酰基叠氮

1516-70-7

5

2-硝基-3-甲基苯甲酸

2-硝基间甲基苯甲酸

3-甲基-2-硝基苯甲酸

5437-38-7

危险化学品及各类名录可在小程序 化工工具箱 中检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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